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教育系统“五一”假日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昌平的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使广大教职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五一”假期,根据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教育系统“五一”假日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为确保“五一”假日旅游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教委成立由主管领导、教委副主任李成旺为组长,教委安委会副主任张俊方为副组长,教委安委会委员和各校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工作的部署、实施、检查、督导。同时要求各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本单位“五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各项交通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教育率达到100%,对单位的驾驶员(含私车驾驶员)的教育率达到100%。
2、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学生无甲方责任事故。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利用板报、橱窗以及校园广播等宣传手段向全体师生及驾驶员宣传“五一”期间的道路交通特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宣传版面符合实际、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2、在“五一”放假前再次掀起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高潮,充分利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手册》和《交通安全连着我和你》动漫光盘,通过班会、年级会、校会、家长会和专题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目标。
3、各校、各单位要根据教育对象的年龄特点、身心特点、本地区地域特点、“五一”道路特点等对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教育内容贴近实际,针对性强,效果显著。
4、“五一”长假期间,各校原则上不组织师生集体参观、旅游等外出活动,特别是不组织到外地参加各种活动,如需外出,必须得到教委批准。需要租车的单位必须到专业客运公司租车,不准租用无客运资质的车辆。
5、做好单位驾驶员(含私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准出京,不准借私人使用,主管领导要及时了解单位私家车的出京情况。
6、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在“五一”节日期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外出旅游要做到文明行车、走路,提高交通文明素养。
7、针对黄金周期间进京旅游人员聚增等特点,旅游沿线学校要加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将良好的交通文明习惯展示在国内外游人面前,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打下坚实的交通文明基础。
8、加强学生班车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1)在“五一”放假期间严格校车管理制度,不准将校车用于其他用途。
(2)要利用“五一”学生放假期间对车辆进行自检自查,做到及时检修车辆,排除事故隐患。
(3)对有重大伤亡事故和三年内任意记分周期满12分的驾驶员不准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立即更换。严格执行校车管理标准,确保校车车况良好。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明确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各单位要与教委签订“五一”假日旅游黄金周交通安全责任书,各单位要与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驾驶员要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
3、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教育不要流于形式,制定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
4、在“五一”放假期间,要严格单位派车制度,主管领导要及时了解单位车辆的车况和出行情况,做到无带病车上路行驶。
5、节日期间,各校、单位要加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