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11月24日,北京市召开了《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市教工委书记朱缮璐就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努力创建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作了重要讲话;市教委、公安局、卫生局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现将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管理工作,积极响应百名校长向全国中小学校长发出“让我们的校园充满爱”的倡议。不断完善单位的各项管理措施,为师生创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校舍、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部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及工作进度,限期整改。
三、健全安全工作体系,各单位要选派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学校保卫干部;针对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生活的各个环节的特点,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和责任人,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患有精神疾病的教师坚决调离一线教师岗位,随时关注其行动变化。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故的发生。
五、关爱特异体质学生,学校要本着对学生健康和生命负责的精神,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宜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要建立档案,在相关活动中妥善安排。学生因疾病在没有医生诊断为身体已完全恢复、可以参加体育活动的证明之前,不得参加体育课、体育测试、体育竞赛等活动。
六、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各学校要结合区域实际,针对学生年龄特点、行为特点和认知规律开展交通安全、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盗抢、防食物中毒等各项安全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自有车辆和租用学生班车的管理,确保车况良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禁止司机酒后驾车、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食品卫生安全、流行病预防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九、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以安全促和谐,各学校要按照我市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指标。已命名“平安校园”的学校。如发生责任安全事故,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摘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适当的演练。
十一、严格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安装技防设备的单位要充分发挥技防的作用。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随时观看监控设备,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对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教委和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