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为确保党的十七大会议期间的安全和首都社会稳定,按照公安部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据市教委京教函[2007]625号通知精神,2007年10月13日零时起至党的十七大会议结束后一天止,严禁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和个人组织各种体育、娱乐广告的飞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的十七大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大会的安保工作,全区各学校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禁飞工作要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落实管理工作责任,严防各种不法分子利用学校平台进行各种破坏和政治性宣传活动。
二、学校在此期间举办学校运动会,严禁租放气球,租用飞行器具进行表演。
三、学校航模活动小组在此期间要暂停户外模型训练活动。
四、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的“禁飞”工作检查。在“禁飞”期间,如发现擅自进行体育娱乐飞行活动的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及时报区教委和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