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和经济帮助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2007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和经济帮助统计、上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将本单位到2007年12月31日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未领取过一次性奖励或经济帮助的独生子女父母(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名单分别填入表一、表二,务必于2008年1月4日前将表及领取奖励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复印件交到教委726房间;对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害或死亡,符合领取10000元经济帮助的,还须提交本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和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在12月31日前未能上报的,将推后纳入2008年底时进行统计。若本年没有符合条件的,请上报空表并加盖公章报教委(726室)。
附1、《2007年教育系统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奖励登记表》
2、《2007年昌平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其父母男年满60、女年满55领取一次性经济帮助登记表》
联系电话:69708828 联系人:李皖平
请下载:
2007年教育系统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奖励登记表一
2007年一次性奖励及帮助表二
昌平区教委办公室
2007
年12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