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统发系统新标准说明的通知
关于工资统发系统新标准说明的通知 各单位人事干部:
有关工资统发系统新标准说明如下:
一、2008年1月工资统发系统,不管是否上报数据,均应接收新标准后,再进行操作。
二、2008年1月将遗属困难补助进入统发,由人事录入享受困难补助人员信息,财务录入困难补助金额,做存折要与本校其他教师在同一银行。
三、享受遗属困难人员,定编性质选“离退休”,人员性质选“遗属”,不参加标准计算,参加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