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文指出“基金持续性营销必须有所控制”的44号文出台的同时,等待审批的新基金也排起了长队。
“据我们所知,目前各基金公司有80多只产品,在等候审批。”一位基金公司高管表示,“按照现在新基金的审批节奏,一家公司排一年队,也难拿到一张批文,很多基金公司高管都长期在北京驻守,等待新基金审批。”
新基金不放行,老基金的持续性营销受控,不少基金经理对于如何操作产生困惑。“我刚才在问总经理,产品数量太少,与我们的管理能力不匹配,但又不能将现有的基金规模做太大,我们该怎么办?”一位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告诉早报记者。
在新基金暂停发行的情况下,有着众多老基金产品的公司,相对占便宜。通过不断分红、拆分、持续性营销,基金公司将现有的基金以“滚雪球”方式,不断做大规模,但这也成为证监会44号文的出现以规范基金持续性营销的一个诱因。
“44号文”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11月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44号文,以控制基金扩张之势。
44号文直陈基金“五大罪”:基金管理公司脱离自身管理能力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利用一些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方式开展持续营销活动;部分销售机构销售基金时未能充分揭示投资风险,进行不正当竞争;部分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业务排名和短期收益,忽视流动性风险;部分基金经理参与短线交易,基金投资换手率较高;部分从业人员公开发表对市场走向、个股价格的不当评论等。
44号文规定,“对于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转开、拆分、限量销售等营销活动,公司应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