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壮大的法律障碍有望消除。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昨天在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表示,将积极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改,扩展基金业发展的法律空间,同时为更多基金管理公司参与海外投资理财业务创造条件。
桂敏杰表示,基金法的部分内容已不再完全适应当前基金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其中,过高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利于形成更充分的市场化竞争,过严的投资限制局限了基金管理人的运作空间,过细的基金运作规定制约了市场的创新,过于原则的背信原则条文不利于违法违规背信行为的查出。
桂敏杰指出,将加大力度鼓励业务形式、基金产品和营销服务的创新,支持公司多元化、个性化发展;推动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管理团队的创造力和活力,如建立包括员工持股在内的适合基金行业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等;积极稳妥推动海外投资理财业务,实时调整有关监管制度安排,为更多基金管理公司参与海外投资理财业务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行业风险控制能力,提高行业社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