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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建立了发现和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并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的合规督导责任,促进增持和回购依法规范进行。
下一步,拟从制度着手,进一步完善分红制度,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协调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发挥现金分红的表率作用等。
证监会回应股市重挫 监控“大小非”再出三招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十五日下午就中国股市热点问题答记者问,表示“高度关注市场波动”,将着力改善市场供求。对市场担忧的“大小非”减持,证监会称,还将出台完善大宗交易系统、开发可交换债券(资讯,行情)、建立国有股东转让实时监控系统等三大措施。
这位发言人今日表达了监管层对股市重挫的看法。他说,去年十月中旬以来股市大跌,是受股市内在调整压力、国际金融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中国经济面临多重灾变冲击综合作用造成的。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机制及结构尚不健全,加大了调整幅度,但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总体趋势不变。
就证监会下一步将采取何种措施,他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按照远近结合、统筹兼顾原则,及时研究市场调整变化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基础制度建设,改善市场供求,优化融资结构,健全内在稳定机制。
“大小非”减持问题困扰市场多时,就近期将如何监控“大小非”减持的问题,这位发言人说,在全流通情况下,如何规范大宗股份转让是市场监管的新问题,下一步还将出台三大项措施:
其一,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机制。研究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完善大宗股份减持的市场约束、减震和信息披露制度。
其二,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逐步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
其三,将与国资委协调,对国有股份转让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实时监测系统,目前国资委正着手对国有股东及其股份进行申报、核实、确定,中登公司亦正进行相应技术准备。他表示该监测系统建成后,可监控国有股东的开户、过户、交易情况,以便相关部门监控国有股东转让。
证监会: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条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5日表示,将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股份增持的规定进行程序性调整,并在《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完善回购制度,以增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灵活性,简化回购的审批程序。
此外,将进一步完善分红制度,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2007年沪深两市共779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0%;送红股家数148家,占上市公司家数的9.5%;派现总额2757亿元,现金分红总额较前几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协调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发挥现金分红的表率作用。
该发言人还透露,目前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比例达51.54%。
证监会:注重节奏 谨慎发行大盘股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5日表示,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综合考虑市场各方面的意见,对大盘股的发行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注重发行节奏。1至7月,包括中国南车在内,公开发行1亿股以上的大盘股仅4只,筹资643.19亿元,发行家数和筹资额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4%和49%。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改善市场供求,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市场力量和中介机构在市场筛选、定价和调节供求等方面发挥更大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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