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张妍 通讯员李艳)1至4月,我区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6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其中工资性收入2803元,同比增长5.8%,是农村居民增收的主体。在工资性收入中,外出从业收入799元,同比增长30.5%。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支出3656元,同比增长13.5%。其中生产费用支出343元,同比增长28.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从而带动农村居民投入增加是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2864元,同比增长11.5%。从农村居民消费分类看,食品支出比重最大,占36.2%,同比增长16.2%。
1至4月,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40元,同比增长9.1%;其中工资性收入5727元,同比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69%。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927元,同比增长11.8%。从城镇居民消费分类看:食品支出所占比重最高,为36.4%,增长速度为21.9%;价格上涨是主要因素,其中猪肉单价涨幅达到65.9%,植物油单价同比上涨21.1%,鲜菜单价同比上涨26.2%,鲜果单价同比上涨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