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程介绍
注册税务师考试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准入考试,我国开办此类考试历史虽短,但发展很快,它是随我国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而发展起来的。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实行以来,共举行了8次考试。 1998年,为了完成由执业税务师向注册税务师的过渡,举行了一次资格认定考试。1999年-2005年,全国进行了7次统一考试,累计报名达2152849科次,截至2005年,我国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数已达66849人。从而为我国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为6月20、21、22日。
·课程设置
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卷面分数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100分外,其余 4 个科目均为140分。
《税法(一)》主要考核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
《税法(二)》主要考核现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
《财务与会计》 主要考核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实际应用;
《税收相关法律》主要考核与涉税事宜相关的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税务代理实务》主要考核现行各税种的计算征收、管理及检查、涉税会计核算与涉税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
·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最后一个周末,从周五的下午开始,每半天考试一个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年度的8月下旬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为6月20、2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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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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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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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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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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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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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考试形式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注册管理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班级设置
精讲班:主要是根据考试教材和大纲对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和题例进行详细的精讲,同时每讲都有专门的课后作业供学员进行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