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资讯 | 博客 | 电影 | 游戏 | 性爱 | 分类 | TV | 娱乐 | 昌平银行 | 昌平旅游 | 昌平学校 | 昌平医院 | 昌平114
北京市昌平区门户网站
社区通行证 密码
   
房屋信息 跳蚤市场 求职招聘 交友征婚 服务昌平 昌平商机 教育培训 汽车频道 同城活动 吃喝玩乐

呼唤公平就业:自考生就业“碰壁编年史”

来源:昌平信息港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1-01 16:17:21

 日前,人民热线收到一个自称为自考生的女孩的来信,信中讲述了她在求职过程中的遭遇。多家用人单位的拒绝令她茫然、困惑:她只想得到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人民热线:

  您好!我是一名出生于农村的有梦想的女孩,18岁那年我读初三,成绩很好,中考填报志愿时,我很想接着上高中,考大学,然而父母含着泪告诉我:“孩子,我们家供不起你上大学,你的弟弟妹妹还要上学呢,你还报考师范学校吧。”我理解父母的无奈,那时又不知道什么“国家助学贷款”,我只好报考师范学校了。

  很快三年中专毕业了,然而令我犯愁的是,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招大专以上的毕业生,我只能将就着从事我不愿意从事的薪酬很少的工作,我的家依然拮据。后来我知道了自学考试,我兴奋不已,因为我一厢情愿地认为这种深造既省钱,又可以圆我高飞的梦想——通过它拿到大学毕业证书,我就有资格与其他同龄人公平竞争。于是我很努力地自学,很顺利地考完了本科的所有课程,拿到了本科毕业证。

  之后的日子里,人才招聘会只要我知道就会去试试,可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把我无情地拒之门外,理由是:“我们不招自考毕业生。”我感觉这个社会的阳光永远不会扫射我们这片天空!今年,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报考了国家公务员考试,我想国家最公平的人才招聘考试不会歧视我们吧,可是资格审核时又给我一个信息:“学历不符合要求”。

  我实在忍不住了,我很困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自考毕业证书和普通高校的同类毕业证书具有相同功能,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这说明我们自考的证书同样是有效的,是不比普通高校的同类毕业差的。可为何用人单位把我拒之门外呢?我只要给我们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难道这个愿望很过分吗?

一个还有梦想的自考生 

收到网友的来信后,人民热线编辑查找了一些关于自考生就业的报道,虽然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表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但自考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受到的待遇却不如人意。

  有专家把这种现象归结为以下原因:首先,在20年来的教育事业发展中,国民更加重视知识、重视教育,学生高考竞争更加激烈,多数人认为经历过刻苦拼搏而有幸进入大学并接收整套系统教育的人才更加优秀;其次,大学不断扩招,给更多人的走进象牙塔提供了机会,统招生人数一路飙升,用人单位同样有提高录取标准的客观条件;第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对自考学历的认定无法影响用人单位的观念,而《就业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又恐怕是隔靴搔痒了,用人单位一句“不招自考生”说起来轻松,却把许多自考生拒之千里了。虽然法律上有规定,但是又有多少自考生有能力切实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无论如何,希望用人单位至少可以给自考生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机会,毕竟自考生也有求知欲强、自学能力强、承受力强、社会经验相对丰富等优势。

 

节选《就业促进法》: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

9 7 3 1 2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图 片 推 荐
网 上 商 铺
[服装]
6豆腐服装贸易有限公司
[数码]
昌平计算机维修保养中心
[运动]
红叶网页设计与制作中心
北京技佳电脑公司经营
春华VI中心欢迎你常来
昌平果园采集系统开发
阿迪达斯征服男香原装进口品
啄木鸟最新款真皮鞋6折特价
婴儿新款冬装面料超柔软外套
精 采 图 片
经 典 视 频
昌 平 社 区
[贴图]
中国最红的十大美女明星
[下载]
下载美女大比评:看镜头
[搞笑]
小屁孩的经典话(暴笑) 
[茶社]
那一夜我和妓女睡在一起
[八卦]
做过脱衣舞娘的大牌女星
[文学]
非处女给我奇妙的性享受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业务合作 | 服务协议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 CP521.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昌平信息港 版权所有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
行业协会
网络110报
警服务
京ICP备08006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