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城八区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统一上调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补贴40元。
城八区每平方米补贴40元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城八区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统一上调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补贴40元。其中,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四区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在原来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30元的基础上上调10元。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四个区的补贴标准在原来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27元的基础上上调13元。
月租房补贴下限550元
据介绍,原来城八区的廉租住房家庭月租房补贴最高限额为300元,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将城八区的月租房补贴最低限额提高到550元,比过去的最高限额高250元,月租房补贴的最高限额为1500元。
此外,远郊区县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县)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及最低和最高限额标准,并报市建委备案。
未租到房家庭享受新标准
据了解,目前已通过租房补贴资格审核,但未租到住房的家庭,可持《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调整后的标准申请核发租房补贴。
对已通过租房补贴资格审核,并已签订《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房补贴协议)》的廉租家庭,在合同履行期内对租房补贴标准不作调整。合同到期之后,重新签订合同,然后再按调整后的租房补贴标准核发租房补贴。